“互联网+督查” 标准化质控体系助力环保督查高效

科技 2018-12-11 22:02:32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亦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水十条”)中最难实现的任务之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近年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今年5至7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分3个批次,对全国30个省7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开展了现场督查。10月,两部委又联合开展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分15个组重点对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上次督查时进展缓慢的地级市进行“回头看”。

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督查标准是如何建立的,认定结果是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等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人们关注。带着这些疑问,人民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走好“五步法” 标准化质控体系是必要的保障

《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指出,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全面摸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问题。

环保督查是推动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城市黑臭水体督查标准化体系是提高督查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建立标准化体系的初衷,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处长王谦对记者说道,“‘五步法’是否能走的扎实、走的长远事关专项行动的成败,而走好‘五步法’的决定因素是实事求是,要想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要有一套标准化的质控体系,以保障工作方式接地气、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在督查阶段有32个组,800余人次,巡查阶段有15个组,派出近400余人,这么多人员,每个人的工作背景、专业、认知水平等有较大差异,在判定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标准化的质控体系,就会出现结果的偏差。建立统一的标准是为了双向质控,一方面控地方,地方的问题别漏报,别我们发现不了。第二是控专家,专家得在同一个评定标准下工作,如果认定标准的宽严不统一,得出的结论也不见得是合理的了,这是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初衷。”

“建设一套标准化的质控体系并不容易,我们设计的时候主要考虑了6个统一,包括统一的工作流程、统一的监测方法、统一的公众调查对象、统一的督查问题清单、统一的黑臭消除标准、统一的证据采集要求。”王谦说。

统一工作流程 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每个督查组都设置组长、副组长、技术组长、专家、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宣教人员,《2018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手册》中明确了每个人的任务分工和职责,在各组到地方开展督查和巡查之前,我们都会组织培训,目的就是让大家充分了解这个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在现场开展工作时,建立了“3会2查1结果”的标准化工作流程。“3会”即工作前的组内碰头会,明确小组划分和任务分工;对接动员会,向地方宣贯督查的目的和意义;每日例会,讨论甄别问题、部署第二天的工作,“2查”即查资料、查现场,“1结果”即一套督查结果,包括督查报告、一河一档等。

曾在黑臭水体整治行动中多次担任技术组长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流域中心研究员高红杰谈到,“这是固定的工作流程,每个组都按照这个工作流程走,在10多天的高强度工作中,保障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推进,同时实现了以各黑臭水体为对象的各项任务无缝衔接,保证每个督查组对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都有核查。”

统一监测方法 数据真实可靠

水质状况是判定水体是否消除黑臭的一个重要指标。保障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是能否让大家信服的关键。为了建立监测数据质控标准化体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8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每个黑臭水体至少要在起点、终点和中间设置3个监测点位,保障采样点位的代表性。

“取样、化验分析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保障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透明度、溶解氧需采用现场原位测定,氨氮采用实验室分析测定,由于氨氮指标的测试需要在实验室开展,分析水样要及时运输后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实验室分析,并且由属地监测站和督查组专家同时进行分析,双方结果偏差在15%以内时,以属地监测结果作为最后结果;偏差超过15%时重新取样分析,最后由实验室分析人员和督查组专家共同签字确认。”曾参与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专项督查的监测人员孙仓如是说。

统一公众调查对象 群众满意是首要判别标准

“你们好,我们是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派出的黑臭水体整治督查组。请问你长期居住在附近吗?能否配合我们做一项问卷调查?请拿出你的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即可作答。”为了真实准确地记录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组织研发的公众参与App为督查组入户调查提供了方便。遇到年迈的居民,督查员会带着纸质问卷挨家挨户走访,每晚将调查者的意见和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录入公众参与App系统,每条河需完成100份以上有效问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公众满意度就算过关。

公众评议成评估关键指标,公众的积极参与是促进黑臭水体督查工作的重要力量,而这也正是督查行动强调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的意义所在。

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公众评议表》上,记者看到,是否在这条河附近生活或工作满两年,是否对这条河的治理情况有了解,对整治情况是否满意等问题是督查组到现场做入户调查需要了解的情况。“如果没有在这条河附近生活或工作满两年的,将不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的统一,能够真实反映出水体周边老百姓的感受,让这项工作真正的接了地气。”高红杰说。

统一督查问题清单 问题评定有据可查

“19类问题,65种情形,每一类问题下面都会细化它的不同情形。我们把尽量能想到的,在这一类问题当中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可能有哪些表现形式,都把它罗列出来。这样的话,现场督查员在督查时捋着问题清单走就行了,这是一个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尽量以打对勾的形式,而不是以他个人的描述,这样尽量在过程当中减少因为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对结论评价的一个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再配上现场图片和视频,更能精准地去还原当时他发现问题的一个现状,每个问题都要求有照片在这儿进行对应着,有据可查,有图有真相。”王谦谈到。

记者在跟随督查采访期间,发现每名组员的手机中都安装了一个叫做“黑臭水体专项督查系统”的App。通过这个App,组员们不仅能够获得黑臭水体的GPS定位、查询到每个黑臭水体在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的备案情况,还能手动在App上记录现场检查的详细情况,包括水体是否黑臭、是否有漂浮物、水质是否取样、水质检测结果如何等。

问题情形的清单是如何确定的?环保专家在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判定标准设定中起到了智囊作用。高红杰表示,“‘实事求是 严格督查’是督查组判定问题的根本遵循,坚决杜绝‘一刀切’。例如,不能一提到调水,就判定为引水冲污问题,是不是引水冲污,要从客观实际出发,要核查治污主体工程有没有上、有没有发挥作用,要是没有,而是通过调水稀释、冲污,那才会判定为问题。雨水口排水,如果排的是污水,就认定为问题,排的要是清水,那就不是问题了。还有,污水厂未经处理的污水即使没有排入建成区黑臭水体,是通过管网排入建成区范围外的水体,像这种情况,就是没有从实质上解决污水的问题。另外污水厂运行不是处理量达到设计负荷,就是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那么需要深入核查,要看污水处理厂出水有没有达标。这些在我们编制的《督查工作手册》《巡查工作手册》中,都有规定,有效避免了个人专业局限性对问题判定的偏差。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形,专家在现场不能判定的,会通过每天晚上的例会集体讨论甄别,再进行判定,不能轻易判定一个问题。”

统一黑臭消除标准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按照标准化的质控体系,专家到现场督查主要采取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形式督查包括判断水体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要以公众的满意度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据;水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指标要求;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是否存在垃圾。实质督查包括检查沿河污水收集体系是否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每个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是否达到消除黑臭的要求,是大家关心的焦点,如何去判定呢?王谦谈到,“在判定黑臭是否消除主要看4个指标,一是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高于90%。二是若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低于90%且高于60%,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关于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的指标要求。三是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四是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措施有效落实。满足1或2其中一项,且同时满足3和4两项要求,才算水体基本消除黑臭。通过这个判定标准,进一步切实引导地方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的实质性问题。”

统一证据采集要求 “互联网+督查”强化督查效能

为了让环保督查实现高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推动“互联网+督查”提高督查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除了运用运用遥感等“天眼”监控手段、地面巡测及探索试用无人机和水下探测仪等科技手段精准发现水环境污染问题,还在行动中灵活运用手机App开展督查。

“第一个是公众调App,就是公众满意度调查。第二个是水质监测App,录入水质数据的。第三个是督查和巡查App,各种证明材料的采集,包括文件和现场巡河的内容,如整治方案,工程可研设计等证明材料,工程现场状况等。这3个App是结合在一起数据互通的,App中设置的内容都是每个督查组必须要填的。通过这3个App实现了是有证明材料采集的统一和证据链的闭合。”王谦形象地谈到,“只要把App填一遍,基本上对河流进行了全方位的诊断,每一条河就像做了一次CT扫描。”

同时,为了提高准确率,每条河精准定位后反馈意见时每个选项和描述都不能遗漏,否则无法完成提交。“有App流程控制后,我们在北京的监控平台可以远程查看现场的问题。在下一阶段交办给地方整改的时候,App记录的数据我们都是原封不动地转交地方,便于他们自己对照问题整改。只有经过信息化的手段,通过技术才能真正实现督查工作的高效。”王谦说道。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又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环保督查如何取得实实在在的督查效果,“要建立专项督察机制,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做好督查与中央环保督察衔接,进一步发挥“督政”的作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移交地方政府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巡查回头看,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地方开展约谈,对问题严重、久拖不办的地方不定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严肃严厉追责问责,打出一套“组合拳”,确保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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